一、申报对象
1、从事陶瓷艺术工作的江西省陶瓷行业协会会员;
二、申报业绩
1、有较丰富的陶瓷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经验及较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理论修养,作(产)品独立创作自成流派,无争议、为业内所公认;
三、组织机构
1、由省陶协牵头,各市县陶瓷行业协会会长、资深陶瓷专家、大型陶瓷企业主要领导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简称评选办)负责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工作委托各地陶瓷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地陶瓷行业协会按照第二届《“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暨首届“江西省陶瓷特技工匠”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需详细、认真、如实填写《第二届“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暨首届“江西省陶瓷特技工匠”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评审安排
1、各地协会,推荐部门将推荐表格于2021年 9月10日前报省陶协评选办(暂不送业绩资料、参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