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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暨首届“江西省陶瓷特技工匠”评选启动
2021-08-20 来源:景德镇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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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1、从事陶瓷艺术工作的江西省陶瓷行业协会会员;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3、具有省高级工艺美术师、副教授职称(满一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获国家一级技能等级证书(满一年);
4、从事陶瓷艺术创作的老艺人艺龄满50年,年龄满70周岁经三位老同事证明推荐可以不受(申报对象)第3条限制参评;
5、外来赣参加陶瓷工艺美术事业建设满5年,经当地政府人才管理部门推荐可参评;
6、生活陶瓷设计有一定成就的人员经企业推荐可参评;
7、具有成型工艺绝技绝活的特技人才,经三位国家级大师推荐,可以不受(申报对象)第3条限制参评。(绝技绝活指:具有大板、大瓶、大缸、大碗等特大件瓷胎成型技术,其它特技暂不参评);
8、景德镇以外经市、县政府部门推荐需要培养或引进的专业人才,可以不受(申报对象)第3条限制参评;
9、享受政府公务人员待遇的不能参评。

二、申报业绩

1、有较丰富的陶瓷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经验及较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理论修养,作(产)品独立创作自成流派,无争议、为业内所公认;

2、荣获全国陶瓷创新设计大赛奖项,省级创新设计大赛奖项; 
3、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或专著;
4、作品在省级以上博物馆收藏;
5、积极参加本省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6、荣获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7、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8、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传承技艺,自觉遵章纳税,关心支持公益、慈善事业;
9、日用陶瓷凭投产量以及纳税证明;
10、老艺人、特技人才、原则上不受业绩2、3、4、5、6、7条限制,有的可计分;
11、业绩造假取消参评绩分。

三、组织机构

1、由省陶协牵头,各市县陶瓷行业协会会长、资深陶瓷专家、大型陶瓷企业主要领导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简称评选办)负责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

2、专家组由国内陶瓷资深教授、国家级陶瓷大师、大型陶瓷企业老总、资深陶瓷行家组成,专家组长由省陶协提出人选名单供评选领导小组决定。
3、凡是自己参评、有直系亲属、学生、徒弟参评的不得进入评选领导小组、担任评选专家。
4、届时有公证处公证人参与监督评选。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工作委托各地陶瓷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地陶瓷行业协会按照第二届《“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暨首届“江西省陶瓷特技工匠”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没有成立陶瓷行业协会的地、市、县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或政府人才管理部门直接推荐到评选办集中审核参评;   
3、经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作者向评选办递交申报资料(含原件)、参评作品二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需详细、认真、如实填写《第二届“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暨首届“江西省陶瓷特技工匠”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者的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3、如有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三套;
4、“老艺人“从业经历、书面证明材料(三位老同行签名推荐)一式三份;
5、“特技人才”从业经历、书面证明材料(三位国家级大师或资深教授签名推荐)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按通知时间要求报评选办;
对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须加盖推荐部门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六、评审安排

1、各地协会,推荐部门将推荐表格于2021年 9月10日前报省陶协评选办(暂不送业绩资料、参评作品);

2、2021年9月11日—9月21日评选办对推荐部门推荐表格复核;
3、2021年9月21日以后按通知要求送作品、业绩材料参加作品评选、实操、答辩、业绩打分,具体时间、地点以评选办通知为准;
4、争取2021年10月初完成评选工作;
5、评审、统分、审核全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6、考虑到其他因素影响,评审安排将作适当调整。